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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堂纪律评价标准:1.优秀,人员到齐,纪律良好;2.合格,人员到齐或有请假,纪律一般;3.需努力,有缺席或迟到,纪律欠佳。
各学院: 4月16日至4月20日,学生处组织人员对校本部111个班级的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抽查(其中南校58,北校53)。
各学院: 4月9日至4月13日,学生处组织人员对校本部102个班级的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抽查(其中南校49,北校53)。
各学院: 3月31日至4月6日,学生处组织人员对校本部84个班级的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抽查(其中南校36,北校48)。